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发爕 2010年6月29日 不论是谁为我写的“保证”、“证明”和派出所所作的“笔录”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4/22631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