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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晶 2010年7月2日

    二零零零年,我地区邪恶办洗脑班,由于害怕、理智不清,我把大法书全交了。二零零二年,由于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邪恶法院诬判九年有期徒刑,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清,在狱中承受不住酷刑,在邪恶的高压下违心的写了“揭批书、悔过书、保证书、检讨书”,我说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做了对师父、对大法有害的事,也做了伤害同修的事。声明:以上我所做的对师父和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7/226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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