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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翟乃增

    我1996年正月初四有缘得法。在得法前,我曾患头痛症,经常头晕,头脑不清醒,四肢无力,记忆力衰退,鼻出血;身上经常起一些过敏性的包,痛痒难忍;经常感冒,患有侧面瘫,脾气暴躁。真是痛不欲生,常有轻生的念头,用了多种方法治疗都效果不佳。为了强身健体,曾于91年,92年两次去北京学气功,共花去两千多元钱,但效果仍然不佳,在我修炼大法后的第二天,感觉头脑特别清醒,空气特别清新。炼功一个星期后,上述不适症状完全消失,真正感到大法的神奇。

    99年7月20日以后,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遍及全国抄收大法资料,凭着对大法的坚信,我没有交。2000年正月十三,我在功友家遇到一位功友,交流中我被她的正念所鼓舞,决定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讨个公道。正月十六我与一功友在长途汽车站被恶警查扣,当时恶警辱骂师父与大法。我说:“你对我怎么都行,不能对我师父如此不敬,这样对你是没有好处的。”我想:既然我去不了北京,我就在这里证实法。于是对周围的人讲起了大法如何教人向善,如何教人做好人。我说:“……师父教我们按照真善忍去做有什么不好!这种教人向善的功法被诬陷,怎能叫人不痛心,所以大法弟子才进京向中央领导说明真实情况。”很多人说我讲得有道理。

    我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后,关在镇政府的一间小屋里,暴徒对我进行体罚、毒打,他们逼我写保证书,我绝食抗议。三天后,在高压及亲情带动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由于进京上访之事,派出所派人将我非法强行抓进拘留所。2000年4月7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又把我强行送入精神病医院。在医院里经过各种化验,证明我的身体完全正常,但他们还是按精神病人来治,若不服从就“过电”,若绝食就灌食,我问一个病医科的主任:“你们为什么如此草菅人命。对一个健康的人如此整治,你们的人道主义哪里去了?”他说:“这是上级领导的安排,不这样做就得丢饭碗。”这样在精神病院熬过了非人的46个日日夜夜。

    以后镇政府的人多次把我抓去镇政府。抓去后对我进行体罚,毒打,并采用不让睡觉等方式进行折磨。有次竟雇佣黑社会的两个人打我。在高压下,神志不清时多次写了“保证书”。通过学法交流,使我认识到应该洗刷掉这些污点。我严正声明:我所写所说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实修,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兑现自己的誓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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