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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凡霞 2010年7月7日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7.20之后被邪恶非法绑架、关押在拘留所迫害。2000年后,我认识到应该到北京证实法,而被邪恶非法绑架、毒打,并被非法关押。期间邪恶到家里要钱,又让我骂大法,说“不炼了”,我不配合。就把我又绑架到洗脑班、精神病院迫害。在被非法关了一个月后,在怕心的作用下,按了“不修炼”的手印。声明: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1/226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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