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花 2010年7月11日 从七二零迫害开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让邪恶钻了空子,签了“不炼”的“保证”,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心不动,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6/22705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