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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水花 2010年7月4日 被邪恶非法抓到派出所,恶警们把我吊了两天两夜,我没配合邪恶,它们把我非法关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由于学法不深,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劳改场,放弃了修炼,做了不该做的事。声明:我曾经所写、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1/227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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