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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冉孟菊 2010年7月9日 在一九九九年7.20后,由于自己没学好法,产生了怕心,在家人的强制下写了“保证书”。交了大法书。丈夫毀了讲法录音带。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5/2274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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