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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慧娟 2010年6月19日 2007年,我与当地一批同修被邪恶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30天。由于心性守不住,我说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并配合邪恶签了字。我深知自己的行为是由于学法不深所致,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正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8/227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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