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海清
我是法轮大法学员,于99年7月20日在压力面前,自己写了“保证”。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修炼后道德升华,身心健康,我要坚持修炼下去。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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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