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珍
我以前做过违背法轮大法法理的行为及言论,在这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 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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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6/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