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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华 99年秋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而被拘留,也因没放下常人的执著,写了保证书,这都是错误的,我坚修大法,特此声明:过去写的“保证书”,以及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决跟师父走,一修到底。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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