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江波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压力面前存在着严重的怕心,1999年7月在派出所违心写了保证并交了几本书,我对这种亵渎神圣大法的行为深感痛悔,现在郑重声明保证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并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6/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