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素琴、刘欣如
由于学法不深,做了对伟大师尊不敬的事,交了书、签了名,都是不情愿的,看了老师的经文和功友们的文章才明白一切。我声明所写通通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