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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崔香琴

    我97年正月初五得法,2001年2月26日,因发大法资料被开发区派出所抓去,2001年5月21日送教养院进行了六个月强化洗脑,于2001年11月20日提前解教。回家后看到师父的新经文,方知我的行为是错误的。痛悔不已,我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更对不起大法。正是因为我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因此,我严正声明:在教养院写的“四书”和在派出所写的“书面保证”全部作废。从新走入正法修炼之中,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不负师父慈悲苦度。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1/24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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