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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雷邦慈、蔡秀梅

    我和妻子同修法轮大法,2001年春节前我俩被镇派出所非法绑架到县公安行政拘留所拘留。由于我俩学法不深,执著心放不下、怕心严重等,压力下违心地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向邪恶交了近4000元的勒索金,换取个出门证被释放。后来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认识到我们的错误,感到十分痛心,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给自己的修炼增加了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我们在拘留所所说所写和按的指印全部作废。坚持修炼、证实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加倍弥补、紧跟师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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