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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薛淑玉

    我因学法不深,在乡派出所的强制下被送到了所谓的县“610办公室”,在那里被迫写下了“三书”,对大法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这些东西一律作废。以后我一定要紧跟师父,一修到底,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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