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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云玲

    我曾经于2000年和2001年在当地派出所违心地在他们的一张纸上签了字,当时没有认识到:签字对于炼功人是最大的耻辱,现声明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我决心用实际行动来挽回我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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