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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嘉玲 我是一名小学生,今年2年级,老师今天叫我抄写一份《寒假公约》,其中有一条是诽谤大法的话,我怕老师生气,就抄写了。我回家很难受,知道自己做错了。告诉妈妈,妈妈听了非常生气,说我做错了。我要弥补这件错事,我声明我写的一切作废。今后我一定按照大法的要求-----真善忍去做,再也不犯类似的错误了。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3/24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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