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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吉俊芳

    我98年得法。2001年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大法,对社会、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而被邪恶迫害关进了看守所。在迫害期间,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对法理理解过浅,加之自己有许多的常人心和执著没有真正放下和认识到,从而很轻易的被邪恶钻了空子,写了一份不正的“认识”和一份有损于大法弟子身份的“悔过书”,在一些不能签的白纸上留下了自己姓名。从看守所出来后,每每想起自己在看守所做过的错事,痛恨万分,伤心无比,甚至不能自拔。后来通过自己的深刻反省、进一步学法,觉得自己必须对所做的错事负责。现特发严正声明:对自己在迫害期间所做的一切有损于大法弟子形象的事全部作废。从新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成为一个真正的金刚不破的大法弟子,坚定地修炼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3/24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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