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刚
自“7.20”以后我写的保证书,现声明一律作废,因那是政府强迫所为,现我要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7/9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