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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兆兰 我64岁,95年12月份得法,由于在邪恶势力的高压逼迫下,违心地在“保证书”上按了手印,使我感到十分后悔。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兑现自己的誓约。并声明我在“保证书”的按的手印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5/25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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