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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桂英

    我今年64岁,99年1月有幸得到大法,得法后不久一身的疾病都好了,并且懂得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活了一辈子才明白,心里别提多愉快了,天天学法炼功。

    可是,99年7月20日后,电视天天造谣、诬蔑,我哭得眼睛都肿了。2000年12月我进京护法,在天安门广场面对全世界、天上、人间喊出了我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后被邪恶迫害,非法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执著,加之学法不深,没能在法上认识法,在压力面前,看到别人写了所谓的“五书”,自己也跟着写了。虽然不是真心的,但也是对大法的侮辱,给大法抹了黑,我对大法犯了罪。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里所写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再辜负恩师的慈悲苦度,坚决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6/25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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