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姜淑芳

    2001年12月27日,我和儿子、儿媳妇还有两个孙女共五人到我女儿家串门,被当地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晚上7点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当时我在上厕所的时候本可以走掉,但由于放不下亲情的执著,怕连累儿子和孙女们,没有在法上认识。后又被转到本地派出所,还有机会,但是一想到儿孙还在派出所关押,两个孙女才10岁和12岁,又被亲情拴着,没有在法上认识,没能摆脱邪恶的安排,顺从了邪恶。而且派出所问我告不告时,我说,“我没有犯法,告什么?”还在非法关押的邪恶手续上签了字,没有在法上认识法,认同了邪恶的安排,这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变异行为都对正法起了一定的负面作用,每当我想起的时候都很后悔。我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放回后,得知是家人多次向看守所要人,违心地签了“保证”,还给了派出所邪恶所长好处费,我才得以放回的,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和家人所干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这都不是我们内心的真实体现,我一定坚修大法,证实大法,维护大法,救度世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兑现神圣的史前誓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0/2533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