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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丁宝录

    我现年71岁。在以江泽民为首的流氓集团诬蔑、采用惨无人道手段迫害期间,我在2000年4月8日去县城证实大法,被公安巡警抓捕到(县党校)被关进所谓“洗脑班”,(同时被抓15人)在拘押中,在高压的形势下,我因神智不清写了所谓“保证书”。放我回家后,我仍继续坚持学法、炼功,通过学法不断提高对大法的认识,提高了心性,体悟到自己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作的事,给大法抹了黑,给个人修炼造下了污点,悔恨自己太对不起师父了。今后我要按照师尊的教诲,在修炼中要加倍勇猛精进,跟上大法步伐,走好每一步,过好每一天,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作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1/25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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