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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朱秀华

    我为护法、弘法、正法,去过三次看守所,但因学法不深,不精进,又有怕心,悟性又差,三次都配合邪恶签了字,摁了手印,照了相,虽说从内心不愿意做,但还是做了,最后一次到看守所和功友交流,才知道自己做错了。后来通过认真学法,学经文,向内找才认识到作为一个大法弟子那是绝对不应该做的事,这等于是没听老师的话,对大法坚信不够,因此给大法带来很大损失。所以我这里严正声明:过去所作所为有损大法的事统统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纯正自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1/25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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