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桃妮
本人2000年2月份在派出所写的保证书现公开声明作废!并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0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8/9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