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艮梅、刘玉花
以前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1/25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