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岳丽霞 我于1999年得法,99年9月进京上访,先后两次被非法拘留。在过关中没过去,写了“保证书”,做了对大法不敬的事,走上邪悟。我严正声明写过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2546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