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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明娟 我在怕心和情的执著的驱使下,在派出所所写的所谓“保证书”上签了字,在街道办事处也签了字,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现声明全部作废。以后,我要紧随师父助师世间行,走上正法的路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4/255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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