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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岳凯

    2001年7月,派出所民警到我家取我的《解除劳动教养书》,并问了我的身份证号及让我按手印,并说这个手印与法轮功没有关系,由于自己主意识不清,没能够在法上认识法,被邪恶所蒙蔽,顺从了邪恶的要求,做出了对大法不利的事情。特此声明此手印作废。以后将在正法进程中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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