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学芹、周五桂、邵广杰
我以前签过“保证”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