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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姜佟丽

    我于1996年4月在大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觉受益匪浅,身心俱得到净化。可是在99年4月后,原本对我们炼功点漠不关心的校领导却禁止我们在校内炼功(我们都在休息时间炼功不打扰任何人)。1999年7月21日我与炼功点的同修一起去省委上访,可在事后得知上访材料却被下转给学校。当天我被学校领回并被同学监视起来。7月22日凌晨,我们又来到省委反应情况,仍然没有任何结果。从此,我就被学校通知不许继续实习,人身自由也被剥夺,出入都有同学跟随,并通知家长来到学校。让我写下“保证书”,不许修炼法轮功并上缴书籍,否则开除学籍。

    2000年7月20日,我与同修一起在天安门打横幅,被警察带走后被非法拘留十几天,然后被带回当地街道,要求我写“保证书”并且诬蔑大法,当时为了保住父亲的工作,我违心地按照它们说的做了。现在我看到师父的经文惊醒了,明白自己以前因为执著心太重而顺从了邪恶,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现在我要努力挽回所犯的严重错误,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今后我要努力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7/25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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