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江洪先

    我今年77岁,97年因别人洪法,我开始炼法轮功。炼功几个月后,我原先的满身病痛全都没有了,从来没有的一身轻的感觉,心胸也宽了,和家庭邻居之间也能忍让。从7.20以后,国家不让炼,我有怕心和对情的执著,就不炼了。现在我认识到,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我为什么不敢坚持修炼呢?我要郑重声明,我还要继续修炼法轮功,证实大法是正的。如果炼功人多了,社会就会非常好,人类的道德就会回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7/25700.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