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辉
我曾经在单位和派出所的威逼下,加上自己种种放不下的执著,怕失去工作和家庭等。违心的写了保证。我在此严正申明一律作废。并决心在法轮大法中实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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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3/28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9/9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