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兰洪英
凡是我违心写的,单位,家属写出的保证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紧随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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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9/9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