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廖长荣、肖素清
我们公开在公共场所炼功,被非法抓去劳教所、拘禁所,期满后又被送去转化班,在转化班里和其他地方所写的一切保证书、转化书全部作废。
法轮大法是正法,法正乾坤。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9/9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