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小华、张杰珍
郑重声明:在压力下我所说所写的"保证书"是违心的,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9/9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