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芬
我叫张淑芬,是一名工人,2001年元月的一天下午,单位举行了“反法轮功”的签名活动。我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字,事后我后悔万分。现在郑重宣布: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0/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