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志义、霍树林、唐学勇
我在劳教所的邪恶误导下,认为这是一种天象变化,我在神志不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写了悔过书.特此声明以前写过的悔过书、保证书和说过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重新坚定正念!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3.17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0/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