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芬
我是法轮大法学员,在江泽民的统治和迫害下,默认了"不炼功",违背了修炼人的心性标准,在此严正声明作废。
今后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做一个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0/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