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蒋学兴

    我于1999年7月去北京护法被内蒙古呼盟伊敏公安局接回劳教。在看守所期间由于不能用正念要求自己,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大法修炼弟子绝不应该写的背离大法的保证书,悔过书。现郑重声明写给原单位及公安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文字作废。同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我师尊的诽谤造谣,澄清事实,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追纠迫害大法的策划者及帮凶的法律责任;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0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8/6915.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