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文珍
我以前在劳教所写的悔过书和其他亲人代写的、我本人不知道的各种保证书,宣布一律作废。 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1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0/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