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树藩
1999年7月之后,自己凡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及违心签字的文字材料,现声明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2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0/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