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媛
我在派出所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保证,严正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20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0/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