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萌
我在99年进京上访回厂后,由于种种放不下的执著和对法的错误理解,写了保证书。我特此声明此保证书作废。并抓紧时间学法,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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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1/9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