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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崇久

    我今年69岁,因生病长期不好,又没钱继续治疗,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病都好了,思想得到升华。为维护大法,我于2000年12月13日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高呼“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抓捕。我不报姓名、地址,遭恶警毒打,夜里12点多,零下七度,脱掉我的棉衣锁在院里柱子上冻达两个小时。第二天早上不准穿棉衣,又把我锁在禁闭室铁门上3个多小时。接着又用电棒电我的手背,肚子和足部达40多分钟。后来了一位自称所长的,答应我不送原籍,在北京拘留后释放,这样我相信了他的话说了姓名、地址,过了两天就押回原籍,真是骗子行径。在拘留所,它们非法连续拘留了我8个15天,我们绝食抗议违法延期拘留,他们说是江泽民的指示,还说对法轮功是“宁左勿右,可以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管法律,”真是邪恶至极啊!接着又非法判了我三年劳教,检查血压210/120,需抓紧治疗,就讹了我五千元钱,逼我写了“悔过书”才释放。我郑重声明:在恶警迫害下所说的所写的一切不利大法和师父的话全部作废!讲清真象,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7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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