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珍
自99年7.20以来,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有损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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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7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