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素华
我于2001年8月被邪恶迫害,写了“保证书”,特此声明“保证”作废。从新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7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