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连新
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的压力下在当地派出所、看守所、教养院所说、所写“三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现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7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