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东伟
在江泽民集团的高压迫害下所写所说的违背个人意愿的“保证”和其他一切文字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继续修炼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7704.html